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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建部:资质80%未通过源于“业绩”问题!

发布时间:2025-08-25

住建部最新权威数据给出了残酷答案:在未通过的资质申请中,近80%的“死因”直指“业绩”造假!但这“业绩”二字背后,却隐藏着企业未曾意识到的重重陷阱和花样百出的“翻车”姿势。

今天,我们就用放大镜,细看那些让企业“折戟沉沙”的致命硬伤。

硬伤一:业绩造假——最危险的“捷径”,最惨痛的代价

“业绩”是资质申请的核心命脉,却成了造假的重灾区,也是被拒的绝对主力。

虚构的“空中楼阁”: 中交一公局建工集团提交的22项技术人员业绩,经住建部“四库一平台”核查,赫然标注“项目不存在”!其所谓的施工、设计单位均为同一家,这种“左右互搏”的低级造假,在强大的数据联网下无所遁形。

“移花接木”的尴尬: 福建某企业试图用三年前的业绩申报,自以为天衣无缝。却没想到,核查专家火眼金睛,一眼看穿监理签字笔迹与同期其他项目明显不符。时间线对不上,细节露马脚,是这类造假的通病。

“官方认证”的讽刺: 更令人震惊的是,一些被查实的虚假业绩项目,竟赫然是政府工程,并且获得了市级住建部门的审核确认章!这暴露出造假链条的深度和系统性风险,也意味着后续追责将更加严厉。

警示:过去靠PS合同、虚构项目就能过关的日子一去不复返。如今的核查,要求提供从施工许可证、过程资料、竣工验收报告到银行工程款流水的完整证据链,环环相扣,造假成本极高,风险极大!

硬伤二:人员“水分”——社保、跳槽成致命软肋

“人”是资质的骨架。注册建造师、技术负责人等关键人员的真实性和稳定性,成为新的核查焦点。

“影子”建造师无处藏身: “四库一平台”最狠一招——全国社保联网比对!浙江某企业“借”了5本建造师证应急,系统瞬间发现这些“人才”同时在其他数家公司缴纳社保。结果?直接判定无效,企业资质被降级,前期投入打水漂。

“跳槽达人”不被认可: 你以为证书在手,频繁换东家没问题?广州住建局明文规定:注册建造师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,在资质审批中不作为有效人员认定!人员流动过大,被视为企业缺乏稳定技术力量的标志。

证书“过期”的低级错误: 江苏某企业在申报时,其提供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已过期失效。这种看似“疏忽”的低级错误,在严格的资质审批中,直接导致“一票否决”。

警示:“挂证”已成死路。企业必须建立核心的、真实的、稳定的技术团队。“3+7”(3个全职核心+7个备用)的配置模式被证明更安全。投入培养自有人员,才是长久之计。

硬伤三:资料不全与“低级错误”——细节决定成败

即使业绩真实、人员到位,倒在资料细节上的企业也不在少数。

“缺斤少两”的证据链: 申请资质需要提供特定规模、特定类型工程的业绩证明。许多企业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缺失关键页、施工合同缺少重要条款(如明确的工程规模、造价)、银行流水无法清晰对应到申报项目。资料不完整、不闭合,无法形成有效证据链,直接被判定无效。

“张冠李戴”的糊涂账: 将A项目的合同套用在B项目的验收报告上;申报的项目经理实际并未全程参与申报的业绩项目;技术负责人的个人业绩与其在该企业任职时间对不上。这种基本信息混乱、前后矛盾的情况,让核查专家对企业管理能力产生严重质疑。

“忽视动态”的代价: 部分企业在申请时,其现有资质已因人员流失等原因处于动态核查不合格状态(被“四库一平台”标记为“资质异常”)。带着“异常”标签去申请更高资质?无异于痴人说梦,必然被拒。

警示: 资质申请是系统工程,严谨、细致、规范是基本要求。建立完整的、可追溯的电子化业绩档案库(如扫描上传云端),确保每一项申报材料都经得起放大镜检验,至关重要。

合规时代,“硬实力”才是通行证

住建部的“四库一平台”犹如一张技术铁幕,已累计标记资质异常企业18家,公示虚假业绩157条,形成“一处违规、全网受限”的强力威慑。黑龙江一次性撤销25家企业资质,湖南严打“挂证”,云南207人高工造假案移送公安……这场席卷全国的核查风暴,没有停歇的迹象,只有越来越严的趋势。

草莽时代终结,合规时代开启! 对于建筑企业而言:

1.  彻底摒弃造假幻想: 任何形式的业绩、人员造假,都是饮鸩止渴,代价是毁灭性的资质撤销和信誉崩塌。

2.  夯实人才根基: 投资培养自有核心技术人员,确保团队稳定、社保唯一、证书有效。

3.  建立规范档案: 用数字化手段管理项目全过程资料,确保每一份业绩都真实、完整、可追溯。

4.  关注动态合规: 随时关注“四库一平台”状态,确保现有资质维持正常,这是申请升级的前提。

住建部申报未通过原因

在住建部"严进严管"政策下,业绩真实性已成为资质申报的核心门槛。企业唯有构建全流程合规体系,方能在资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。基于住建部官网公示情况及企业真实反馈,现汇总导致资质申报失败的业绩核心问题,详见以下汇总:

1.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均无记录,非有效业绩,不予认定;

2.业绩规模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,不予认定;

3.业绩数量不达标;

4.建筑面积不足;

5.建筑面积与图纸总建筑面积不一致,存疑;

6.业绩未提交各层平面布置图,面积无法考核,不予认定;

7.业绩超注册专业范围,不予认定;

8.业绩为超资质承揽,不予认可;

9.业绩未体现特定指标,不予认定;

10.材料真实性与规范性相关;

11.工程真实性存疑;

12.设计图纸出图专用章、建筑师个人执业印章不清晰,图纸存疑,不予认定;

13.工程承建单位非申报单位,不予认定;

14.所附图纸均不规范(非完整图纸)不予认定;

15.设计部分不予认定;

16.提供业绩中未提供图纸,无法反映考核指标,不予认定;

17.业绩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结论档内容为同版复制,不予认定;

18.所有业绩中竣工验收报告里没有合同结算价款,存疑,不予认定;

19.业绩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无造价人员签章,存疑,不予认定;

20.业绩均未按要求提供合同专用条款,不予认定;

21.业绩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拨款,合同中均不显示工程立项批准文号,存疑,不予认定;

22.各项政府投资项目均未招标备案,存疑,不予认定;

23. 业绩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为招标工程,但在施工合同中注明为非招标工程,前后矛盾,不予认定;

24 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期间变更增加层高手续依法合规,不予认定;

25. 未提供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试运行证明;

26. 业绩工程的审计报告存疑;

27. 业绩工程的施工合同中造价大小写不一致,存疑,不予认定资质;

28. 所有代表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、竣工验收证明,时间跨度从2009年到2016年,格式雷同,存疑不予认定;

29. 业绩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签字盖章不清晰;

30. 代表业绩的竣工验收报告中的工程概况内容有误,存疑,不予认定;

31. 结构类型与建筑设计说明不符存疑,不予认定;

32.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签字在施工图纸图签与竣工验收中不一致,存疑;

33. 图纸中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与竣工报告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不一致,存疑不予认定;

34. 合同显示工期总日历天数与中标通知书显示工期不符,存疑,不予认定;

35. 工程合同工期、计划竣工时间与实际竣工日期跨度较大,存疑,不予认定;

36. 所有业绩竣工日期与验收日期为同一天,不合常规;

37. 所有业绩中项目完工时间与合同约定竣工时间完全一致,且竣工验收时间刚好也在同一天,不符合国内项目施工常理和实情,存疑,不予认定;

38. 业绩图纸的出图日期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不一致,存疑,不予认定;

39. 业绩工程的设计图纸上的建设单位同中标通知书和验收表、合同上的建设单位不一致,不予认定;

40.未提供中标通知书、施工合同、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,或文件未体现关键指标。

资质,不再是花钱就能买的“纸”,而是企业真实“硬实力”的认证。 那些还在寻找“捷径”的企业,是时候醒醒了。踏踏实实做项目,规规矩矩管人才,明明白白存档案,才是通往更高资质、更广阔市场的唯一正途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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